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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立项的通知

作者:胡玉君时间:2014-11-10点击数: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立项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切实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使党建工作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党委工作部署,在全校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实际,以推动转型发展为核心,以服务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增强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目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构筑充满活力的基层党组织活动模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性觉悟,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为建设应用技术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立项要求

各党总支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实践,申请立项的项目应该符合以下特征:

1、实效性。能紧密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突出时代主题。项目设计科学,便于操作,富有实效。

2、创新性。能体现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思路清晰、点面结合、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3、示范性。对于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能起到良好带动作用,党员参与率高,具有普及及推广价值。方案要经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后方可上报。

三、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各党总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立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主题,制定工作方案。项目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各党总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各党总支要把握好项目质量,每个党总支限报1-2项。请各单位于11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稿至胡玉君邮箱。

2、项目审批。党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提出项目立项初步名单,报学校确定后予以公布。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各单位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质量。

4、项目验收。项目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相关单位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归纳整理好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文字、图片、影像等相关材料,参加结项验收。

四、经费支持

对经评审确定立项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支付采取先给额度,后报销的方式。已批准立项的党建工作项目,当年没有组织实施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予支付经费。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布局,积极参与,科学规划,周密组织,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2、严格督察评估。立项活动实施过程中,党委组织部将定期检查立项方案实施情况。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者取消项目。

3、注重总结宣传。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校内外媒体,及时宣传本单位在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召开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交流会,鼓励先进,总结经验。

附: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立项申请书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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