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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作者:胡玉君时间:2015-04-21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切实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院系党总支要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求,分类指导安排,落实任务到人。

1.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都需要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程序是:先由党员本人联系好组织关系转入地,经组织关系转入地同意接收后,填写《绥化学院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各项内容。各院系党总支将填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送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到绥化市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统一办理,不接受毕业生党员个人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

2.学生党员拿到开往组织关系转入地的介绍信后,要在有效期内尽快赶到组织关系转入地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毕业生党员应亲自拿到介绍信后方能离校。凡因本人原因导致组织关系接转无效,或者本人拿着介绍信不转入单位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地点必须是基层单位。(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如果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如果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党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个人档案转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求。(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应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指派专人进行指导,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党员知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性和转接程序,保障毕业生党员顺利完成组织关系接转。(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并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有遗失、写错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核实,学院党委组织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办理。对个人原因造成介绍信遗失、写错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

请各党总支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将《绥化学院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和电子)于6月8至10日前报送到党委组织部。

二、认真做好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党总支要把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放在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做好服务。

第一,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根据毕业生教育的总体安排,通过毕业典礼、毕业答辩、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形式,加强对毕业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校荣校教育、诚实守信教育,鼓励和动员广大毕业生党员在文明离校期间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日后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响应祖国号召。明析就业形势,要把找工作和干事业结合起来,不怕吃苦,勇于迎接挑战,学生党员要带头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先就业后择业,积极创业。

第三,要继续倡导毕业生党支部履行好工作职责。大力支持毕业生党支部开展好各项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活动,为毕业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毕业生党支部服务毕业生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毕业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转出工作

请各院系党总支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认真归档,将个人上交的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写实表、党校结业证等材料装入档案,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的写实栏填写至2015年6月底,确保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完整,由党总支密封、盖章,交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带到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继续培养。

附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

附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附3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及介绍信填写要求

党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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