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基层党组织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绥院组发[2010]2号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6]5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教党[2007]11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夯实党的基层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通过目标的设立、管理与考核,开展有创新、有特色的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行政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1.组织坚强有力。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政治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监督保证作用更加突出,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在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得到落实,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学院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4.师生员工满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设体现师生意愿,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师生认可,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办人民满意的大学的目标要求得到落实。
三、目标管理的对象与内容
1.实施目标管理的对象是我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包括: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围绕教学中心任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发展党员工作、群众组织工作、工作创新特色等八个方面。
四、组织实施
1.目标的制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学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和党政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年初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制定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
2.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带领全体党员,依靠广大师生,群策群力,按照工作计划,分解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健全工作台帐,做好材料归档。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目标落实情况检查,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五、目标的考核
1.考核办法。(1)考核采取扣分办法计分。考核评估中,凡出现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可按照考核要素扣分,扣满该考核目标分值为止。(2)考核目标中,主要采取“缺项扣分”和“程度扣分”两种形式。“缺项扣分”:若出现没有建立或设立按要求做到的工作项目,则扣除该项目分值(如“无××制度,扣5分”);“程度扣分”:按照各工作项目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程度进行扣分(如“××制度不健全,扣1-5分”)。(3)为统一扣分尺度,在程度扣分中,工作项目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程度可细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档次。对扣1-5分的项目,可依次按轻度扣1-2分、中度扣3-4分、重度扣5分的标准扣分。其他分值范围的程度扣分,参照上述办法酌情扣分。(4)以上所有扣分均取整数位。
2.考核程序。(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照考核体系进行自查,对考核体系中的各项基本指标逐一评分,并提交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自查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尤其是特色和亮点,也要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查应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应包括: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成绩和经验体会、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等内容。(2)学院考核。学院党委组织部成立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每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采取查阅文档、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
3.考核结果的运用。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对得分名次居前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获得学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奖励的基层党组织,将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要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明确的具体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目标管理的内容、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卓有成效。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健全和完善各种与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有关的制度机制,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2.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报送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及经验调研文章等相关材料,以便总结和推介。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所属支部也应开展目标管理,具体办法由总支、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
附件:绥化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