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纂绥化学院组织史资料的通知
各院(系、部)、党政机关各部门:
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学校决定编纂组织史,现将编纂绥化学院组织史资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绥化学院组织史编纂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尊重历史、存真求实”原则和“广征、核准、精编、严审、及时”工作方针,达到“存史、资政、育人”的目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述学校党的组织和行政组织建设情况,力求观点正确,内容详实,文字严谨的标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编纂时限和收录范围
绥化学院组织史资料时间上限为2009年1月1日,下限为2015年5月1日。
收录的范围为本期间内组织机构沿革及领导人更选情况,收录范围为副处级以上机构沿革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录。
三、有关要求
1.要严把审查关。要严格把好政治关、史实关、文字关,避免出现组织史资料遗漏和差错问题。
2.要规范编写。收录的资料一律以文件为依据,机构沿革时间写到月,领导干部任免时间写到月。领导干部依职务级别排列,同一级别排列以任职先后为序。
3.要及时报送。由于编纂工作时间紧急,各单位请5月6日将纸质文稿(盖章)报送组织部,同时文稿电子版发到办公系统邮箱。
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