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能
党委组织部是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主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党委组织部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做好党员、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学院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咨询,为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1.积极探索党的组织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建议;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我院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2.协助学院党委积极慎重地做好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各级干部的选拔、调配和使用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做好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4.加强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按时完成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和补选工作,健全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负责检查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6.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奖励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做好优秀事迹材料审定整理归档工作。
7.指导全院党员发展工作,经常了解分析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新党员质量检查、评估,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查工作。
8.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抓好党校工作。做好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
9.做好外调、函调及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做好文秘工作、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做好干部、党员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10.加强党籍管理,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处理党籍管理中的问题;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1.做好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党员和党组织的变化情况。
12.做好订发党报党刊工作。
13.做好上级组织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