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的的决定》,绥化学院关工委在省教育系统中获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绥化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于2010年6月成立,曾于2012年12月获黑龙江省高校关工委授予“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先进集体,并于2015年5月被黑龙江省高校关工委推荐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在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绥化学院关工委健全机构,夯实责任,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建立并及时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多措并举,齐抓共管,以组织建设为载体,面向在校大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科普教育,合力开创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积极争取,广泛动员,进一步发挥离退休老同志作用,为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搭建平台。
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将进一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努力促进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