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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胡玉君时间:2016-05-11点击数: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应用型大学建设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干劲,学校党委决定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党总支1-2个,先进党支部3-4个。评选范围为全校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26名左右。评选范围为2014—2016年度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且组织关系由学校管理。原则上在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党员中产生。

3.优秀党务工作者5-6名。评选范围为全校专职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勤奋敬业,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成绩显著,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科研、服务、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总支面向全校推荐2个党总支、2个教工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学校根据各党总支推荐情况,经考核、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后,确定初选名单。然后联评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报党委审批,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2.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本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实行名额分配(详见名额分配表)、等额推荐的办法。学校根据各党总支评选推荐情况,经考察、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后,报党委审批,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3.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面向全校推荐6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学校根据各党总支推荐情况,经考核、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后,确定初选名单。然后联评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报党委审批,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四、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

1.“先优”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一线,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平择优,坚持高标准,体现先进性的原则,由基层自下而上推荐。经党总支讨论决定人选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2.党总支在讨论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经总支讨论决定后上报。

3.各党总支要认真抓好“先优”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推荐要充分走群众路线,推荐对象必须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要结合推荐“先优”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先优”事迹,树立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掀起学典型、赶先进、争一流、促发展的热潮,为我校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4.时间要求:5月12日上午10点前,各党总支将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绥化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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